男子冒充快递员入室劫杀女歌手被判死刑

2013年03月29日16:54  法制晚报

  本报讯(记者 洪雪) 30岁的女歌手付丽酷爱网购,不想这个爱好却给她引来杀身之祸。男子张昆鹏冒充快递员骗其开门后将其劫杀。    

    今天上午,二中院一审判决,以犯抢劫罪,判处张昆鹏死刑,并赔偿付丽父母3.5万余元。

  30岁的付丽曾在某高校工作,但是自幼喜爱唱歌的她辞去了工作,来到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歌手。平日里,她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。

  曾在某快递公司工作的张昆鹏曾多次给付丽送过快递,在送货时他发现,付丽经常独自在家。

  2012年7月30日下午5点,张昆鹏再次来到付丽位于朝阳区的暂住地,走楼梯来到付丽所住的楼层,他以送快递为名敲开付丽的家门,付丽开门后,张昆鹏持刀威胁付丽。

  “我没想杀她,只想吓唬她。”张昆鹏称,付丽见他持刀相逼后高呼救命,并向门外跑。张昆鹏将付丽推进屋里按倒在床上,并用绳子将付丽的手脚捆住。

  就在张昆鹏翻箱倒柜找钱时,付丽又高声呼救。张昆鹏见状,用枕头捂住付丽的嘴,又狠劲卡住其颈部,最终导致付丽窒息死亡。

  张昆鹏杀人后,将付丽的衣服脱光,伪造强奸的假象,随后他带着抢得的1600元钱逃离。

  据其交代,他案发前一天手头没钱了,所以就想到去抢劫独自居住的付丽。

  案发后,张昆鹏曾经工作的快递公司证实,张昆鹏从7月27日起就请病假,后一直没有上班。

  张昆鹏的辩护律师提出,张昆鹏在预谋抢劫时并无杀人企图,系抢劫过程中因被害人呼救而慌乱中致人死亡,且其无前科劣迹,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张昆鹏入户使用暴力抢劫他人钱财,并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

  其持刀入户抢劫,在已控制住被害人的情况下,仍扼压被害人颈部致人死亡。其虽无前科劣迹,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,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。

  付丽父母提出130余万元赔偿,但法官只对付丽的丧葬费及其父母的交通费、住宿费予以认定,判决张昆鹏赔偿3.5万余元。

  最终法院以犯抢劫罪,判处张昆鹏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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